一、項目基本情況
(1)地塊名稱:黃山區湯口鎮芳村村浮溪河北側安置區地塊
(2)面積:8321.99m2(約12.483畝)
(3)地理位置:黃山市黃山區湯口鎮芳村村
(4)土地使用權人:截止到2025年7月,地塊已基本完成征收,土地使用權人為湯口鎮芳村村集體
(5)地塊土地利用歷史情況:歷史上土地利用類型主要為旱地
(6)地塊土地利用現狀:旱地
(7)未來規劃:住宅用地
(8)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安徽省地質礦產勘查局332地質隊
(9)地塊土壤檢測單位:安徽省地質實驗研究所
(10)調查背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根據《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辦法》(2023年1月1日)第三十六條建設用地有用途擬變更為住宅或者學校、養老、醫療等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情形的,土地使用權人應當按照規定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確地塊環境質量,便于后續開發和利用,2025年7月,黃山區湯口鎮芳村村民委員會委托我單位對該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進一步明確該地塊的環境污染狀況,確定風險管控范圍,為該地塊的進一步開發建設提供依據。
二、第一階段調查工作
第一階段調查工作正式開展時間為2025年7月9日。項目組通過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等形式開展調查工作。
調查地塊在歷史上主要為旱地,不涉及工業生產活動;地塊現狀為旱地,主要種植玉米、辣椒等農作物。調查地塊及周邊500m主要為村莊、耕地、地表水;地塊周邊存在較多小型民宿,酒店,基本不會對環境造成污染。
三、結論
(1)經過資料收集與分析、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和現場快速檢測,查明調查地塊及地塊周圍區域當前和歷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2)本次調查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無需進入第二階段的調查。
自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任何單位、個人對公示結果有異議的,請與安徽省地質礦產勘查局332地質隊聯系并提供有關材料。單位反映情況需加蓋公章,個人反映情況需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及聯系電話、地址、郵政編碼。
聯系人:王敏
聯系方式:136855942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