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明確地塊環境質量,便于后續開發和利用,2025年8月,祁門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委托安徽省地質礦產勘查局 332 地質隊,對祁門縣公共體育場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一、項目基本情況
(1)地塊名稱:祁門縣公共體育場地塊
(2)面積:23831.48m2(約35.75畝),地塊中心坐標117.678439°,29.857780°
(3)地理位置:祁門縣祁山鎮
(4)土地使用權人:原土地使用權人為祁門縣祁山鎮先鋒村謝家山5戶村民(章國棟、汪連琴、謝永蘭、方彩云、謝國靜),現土地使用權人為祁門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5)地塊土地利用歷史情況:歷史上土地利用類型為耕地
(6)地塊土地利用現狀:建設用地
(7)未來規劃:A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A4體育用地-A41體育場館用地,屬于第二類用地
(8)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安徽省地質礦產勘查局332地質隊
(9)地塊土壤快速檢測單位:江蘇中仁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10)調查背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根據《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辦法》(2023年1月1日)第三十六條建設用地有用途擬變更為住宅或者學校、養老、醫療等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情形的,土地使用權人應當按照規定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二、第一階段調查工作
通過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得知該地塊歷史用途為耕地,相鄰地塊歷史上主要為林地、耕地、住宅用地,周邊開發利用也以住宅為主。As、Cd、Cu、Pb、Hg、Ni等快速檢測含量均小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且小于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總鉻、鋅檢測結果與對照點相比差異不大,PID讀數較低。
三、結論
本次調查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不納入污染地塊管理,無需進入第二階段的調查。
自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任何單位、個人對公示結果有異議的,請與安徽省地質礦產勘查局 332 地質隊聯系并提供有關材料。單位反映情況需加蓋公章,個人反映情況需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及聯系電話、地址、郵政編碼。
聯系人:王敏
聯系方式:13685594263
